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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会通讯第3期
- 发布时间:2023-04-04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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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工会通讯
GONGHUI TONGXUN
第3期
兰州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办 2023年3月28日
全国两会闭幕,习近平这样阐述历史“接力棒”
习近平主席曾经打过一个比喻,“实现中国梦是一场历史接力赛。”
3月13日上午,党的二十大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两会胜利闭幕。习主席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指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接力棒,历史地落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
为什么强调“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这个主题?如何传好这一历史“接力棒”?
1.庄严的宣示 奋进的号角
闭幕会三天前,3月10日上午,习近平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在随后举行的共和国历史上第二次国家主席宪法宣誓仪式上,他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庄严宣誓。
在闭幕会上的讲话中,习主席说,“这是我第三次担任国家主席这一崇高职务。人民的信任,是我前进的最大动力,也是我肩上沉甸甸的责任。”面对现场29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他郑重宣示,“我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国家需要为使命,以人民利益为准绳,恪尽职守,竭诚奉献,绝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
习主席第三次在换届之年的全国人代会闭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这是庄严的宣示,也是再出发的动员。
2013年3月17日,新当选国家主席的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中国梦的本质内涵及其实现条件,向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动员令。
2018年3月20日,再次当选国家主席的习近平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深情讴歌伟大的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伟大民族精神。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开局之年的全国两会,承载着中国人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新期盼。习主席再次发表重要讲话,吹响奋进新征程的号角。
2.讲话主题,有何深意?
“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是习近平主席这次讲话的鲜明主题。
如何传好“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接力棒”?习主席提出要求,在新征程上作出无负时代、无负历史、无负人民的业绩,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我们这一代人的应有贡献。
为什么会选择这一主题?
这是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
几个月前,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仔细梳理不难发现,国家主席在全国人代会闭幕会上的讲话,往往与头一年党代会前后的重要论述一脉相承。十年前强调的“中国梦”,五年前指出的“伟大民族精神”,此次提出的“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莫不如是。
这也是以中心任务带动全局工作的宝贵经验。
从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到这次闭幕会上指出“全党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习主席强调“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这一主题,就是要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行至关键一程时,带动全局工作,凝聚磅礴力量。
3.五项重点工作 一个坚强保证
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我们应当如何作为?习近平主席在讲话中强调了“五个要”——要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要扎实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统一大业、要努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在习主席提出的工作要求中,有的是一以贯之。
比如,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2023年两会期间,习主席在江苏代表团和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都重点谈到“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在闭幕会上,他再次强调,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我们要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列于“五个要”之首。
比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突出强调、专章部署的三方面工作之一。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在这次闭幕会上,习主席再次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强盛的前提。”
在习主席提出的一系列工作要求中,有的是在一脉相承的基础上又有新提法。
比如,在谈到“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时,习主席指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人民是决定性力量。从十年前闭幕会讲话中强调“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到五年前讲话中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再到这次强调“决定性力量”,彰显了人民至上的情怀。
在闭幕会讲话中,习主席强调,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强保证。
习主席还重申了两个月前他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说的一句话——“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
2023年2月,习近平主席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抓好开局之年的工作。他说,“实践证明,中国式现代化走得通、行得稳,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
历史的接力,召唤着我们。在闭幕会讲话中,习主席发出号召:“我们要只争朝夕,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坚持守正创新,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攻坚克难,不断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添砖加瓦、增光添彩!”【信息来源:共产党员网】
公司动态 |公司召开青年职工座谈会激励青工冲锋在前勇担使命
青年职工是企业的未来,为进一步引领团员青年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结合公司“三抓三促”行动方案,更好地把青年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动员起来,以“3+6”重点工作为指引在科技进步中攻坚克难、在创新创造中争当模范、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近日,公司组织各基层工会、团支部近60名青年职工代表参加了“新征程 新使命 新担当 立足本职岗位让人生出彩 梦想成真”座谈会。
座谈会由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郑兴东主持,来自各单位20名青年职工代表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省“三抓三促”行动方案、公司“3+6”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结合自身本职工作、业务技能成长等方面进行分享交流。
大家纷纷发言表态,表示将继续端正学习态度,努力提升业务技能水平,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到2023年各项重点工作中去,全力以赴助力企业打赢扭亏为盈攻坚战。
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建成总结点评了各位青工的发言,并对青年职工提出殷切期盼。他强调,一是青年职工要找准定位,抓住机遇,拥抱未来,成就梦想。就是要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国家发展尤其是发展实体经济的举措,找准定位;其次要关心企业围绕电机这个同心圆所做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抓住企业发展的机遇;要拥抱信息化,搭乘数字化赋能的航船,打造自身不可替代性,成就个人梦想。二是青年职工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为企业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贡献力量。就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司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3+6”重点工作上来,统一到“三抓三促”行动中来,坚定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坚定对自己的信心。三是青年职工要积极作为,奋勇争先,书写精彩的人生。就是要敢担当,善作为,遇事要果断、迎难而上。四是青年职工要不断学习进步,做兰电发展的“接班人”。【供稿:党群工作部 何巧花】
公司动态 |公司组织开展“庆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
为庆祝第113个国际“妇女节”,进一步维护好女职工特殊权益,激发广大女职工爱企、爱岗情怀,让全体女职工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节日,近日,公司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庆三八”活动,得到公司女职工的热情拥护和好评。
一是开展线上普法教育答题活动。为引导公司女职工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在工作和生活中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享受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公司党群工作部组织全体女职工及工会委员开展了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共建平安法治企业”为主题的线上普法知识答题活动,并为参与答题活动的女职工发放纪念品。本次活动共收集答卷380份,共发放纪念品362份。
二是深入一线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前期,公司工会工作人员深入各部门了解掌握女职工工作生活情况,分别与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沟通。3月8日,党群工作部相关负责人到生产一线、技术部门走访慰问了6名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女职工,送去了精心准备的慰问品,并详细了解实际生活情况,为她们送上了工会“娘家人”的关怀和节日祝福。
三是开展“全家福”集体合影创意拍活动。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让各位基层工会女职工展示青春靓丽、团结友爱的良好形象,党群工作部组织开展了“新时代,新风采”女职工“全家福”集体合影创意拍活动。大家积极参与,笑意融融,兰电女职工一张张生动的笑脸迎接生活、对待工作,展现出了拼搏奋进的新形象。
在公司党群工作部的精心策划和组织下,“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系列活动从安排到实施,受到了公司全体职工的大力配合和支持,本次活动既丰富了公司全体女职工的业余生活,也展现了女职工们良好的精神风貌,大家表示将以更饱满的热情和工作状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再创佳绩。【供稿:党群工作部 杨红丽】
部门动态 |公司各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庆“三八”妇女节活动
质量检验部:3月7日,质检部以及质管部全体女职工在质量检验部党员活动室组织开展了“三八”活动。本次活动主题为“相约三八节,快乐在进行”,意在借由三八妇女节对部门女职工进行关心慰问,促进部门职工的和谐氛围,拓展女职工对三八妇女节及日常生活中关于女性权益的相关知识内容。
本次活动由质检部工会主席进行主持及开场,首先由部门领导代表部门发言关怀了各位女职工,后进行了“三八”妇女节趣味知识猜谜竞赛以及抢凳子等趣味游戏内容。
在部门领导的带领下,各位参与活动的女职工都感受到了部门以及公司对于女性员工的关怀,提高了各位女职工对公司以及部门的归属感,点燃了女职工们的工作热情。在活动的最后,工会为参与活动的每位职工根据不同表现发放了奖品。【供稿:张瑜】
生产保障部:为了丰富我部门女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健身水平和身体素质,展示生产保障部女职工积极向上、奋发进取风采,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生产保障部工会开展了“庆三八”职工跳棋比赛。
3月1日中午12:20,比赛在生产保障部二楼会议室正式拉开帷幕,小小跳棋盘成了选手们精雕细琢的工件,时而谈笑风生,时而直捣敌营,既有加工工件时举重若轻的从容,又有遇到难题一往无前的果敢,围观群众的七言八语影响不了一颗坚定的心。小小跳棋盘的天地又何尝不是当代工人精益求精的缩影。
本次比赛在祥和快乐中圆满结束,共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鼓励奖五名,参赛奖若干名。大家互相鼓励,相约在工作中再见高下。【供稿:窦敏娥】
技术中心: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充分激发女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技术中心工会于3月6日~8日举办了 “庆祝国际三八妇女节”女职工跳棋比赛活动。
来自技术中心5个部门的24名女职工参加了这次活动,比赛遵循“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体育风尚,丰富职工业余生活,促进职工之间友谊,构建和谐氛围,讲究文明,赛出风格,比出水平的原则。本次活动利用中午休息时间进行,活动采用一局分组制淘汰办法,同场竞技,博弈高下。比赛过程中,大家聚精会神,精心布局、巧妙搭桥、不甘示弱,不仅展示了精湛的棋艺,更展现了新时代兰电女职工的魅力风采。经过紧张激烈的3天角逐,李颖获得第一名,仪全超获得第二名,张兰玉获得第三名。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展现了女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同时也增强了职工之间的交流。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旺盛的精力、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兰电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去。【供稿:技术中心 满文】
包装事业部: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为增进我事业部女职工间的交流,缓解工作压力,促进女职工团队的和谐发展,我事业部工会在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于3月8日中午举办了一次女职工“投壶、吹乒乓球、抛绣球”趣味游戏活动。
为了节省开支,本次游戏道具都是我们自己动手制作的,虽然比较简陋,但玩起来更显得亲切好玩。比如投壶的标枪取材一次性竹筷,由于重量较为轻便,投起来没有那么好投,大家个个显得都十分谨慎认真,眼看投进去了,可是小木棒却偏偏调皮的蹦了出来,惹得大家唏嘘不止;吹乒乓球时由于大家没有经验,不是吹跑了就是吹不动,或是自己给自己吹了一脸水,搞笑的场面令人忍俊不禁;抛绣球更令人捧腹大笑,抛的人不是老老实实把球抛到对手的篮子里,就是抛的上下翻飞、高低不同、远近不一,接的人双手举着篮子更像是蝴蝶一样在场上飘来荡去。不知不觉活动在欢乐的气氛中结束了。活动结束后,大家一起合影留念,并发放了我事业部工会为大家准备的庆“三八”纪念品。
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不仅舒缓了大家的压力,活跃了工作气氛,而且更好地增进了女职工间的交流,和谐了相互之间的关系,也培养了大家团队协作、互助共赢的团队精神。【供稿:包装事业部 高文娟】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普法宣传(下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由过去的9章61条增至10章86条。针对结婚生育、财产分配、人身权利等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作出了积极回应,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保障法的修订积极适应了新时代妇女发展要求,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九大亮点一起来看!
1.限制生育不得作为聘用条件
性别歧视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在参加应聘时,有相当比例的女性在面试时遭遇过歧视。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表示了对职场性别歧视问题的干预态度,并根据近些年用人单位在招录过程中容易发生的性别歧视行为,将其归结为五大类,便于用人单位、求职者和劳动者的理解。
具体来说,第四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就业保障政策措施,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为就业困难的妇女提供必要的扶持和援助。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的集体合同中应当包含男女平等和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内容,也可以就相关内容制定专章、附件或者单独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这是在法律保护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进一步以具体合同条款的方式明确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防止部分用人单位以没有明确合同依据为由不履行特殊保护义务,该规定是对职场女性保护力度的进一步提升。
除了招聘环节,新修订法律还新增了第四十九条,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招聘、录取、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辞退等过程中的性别歧视行为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此举实现全过程劳动保障监察,增加了保障力度。
2.不得因产假降低女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原《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女职工在怀孕以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限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但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或者女职工依法要求解除、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的除外。用人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由此可见,该规定是为了防止部分用人单位变相降薪、变相对女职工生育进行限制,较原法律规定更为完善。而且,还明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满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期限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进一步加大了对生育妇女劳动权利的保护,积极应对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挑战,为妇女更好兼顾生育与事业提供了支持。
3.人身安全保护令再“升级”
在完善人格权保护方面,新法特别提到,要加强婚恋交友关系中的妇女权益保障,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
早在2015年,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就明确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这不仅是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护身符,同时也是对施暴者的一种震慑和警示,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家庭暴力行为。该法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将监护、寄养、同居、离异等关系的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也纳入法律约束。然而,近年来多地发生因婚恋纠纷侵犯妇女人身权益的案件,如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结束婚恋关系后,持续纠缠、骚扰妇女,甚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当女性遭受这些侵害现实危险时,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呢?
此次《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明确加强了婚恋交友关系中的妇女权益保障、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第二十九条提出,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样,可以给更多的潜在受害人提供了更有力的维权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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