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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会通讯第5期
- 发布时间:2024-12-03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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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工会通讯
GONGHUI TONGXUN
第5期
兰州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办 2024年9月3日
建设体育强国,展示中国人民的志气锐气底气——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激励广大体育工作者继续书写体育事业发展新荣光
“中国体育代表团的优异成绩,既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进步的集中体现,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成就的一个缩影,充分彰显了新时代中国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20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接见第33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全体成员并发表重要讲话,高度评价体育健儿取得的优异成绩,深刻阐明新时代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发展体育事业指明方向。广大体育工作者表示,要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勇担使命、奋勇争先,在新的起点上书写体育事业发展新荣光。
成绩优异 充分彰显新时代中国力量
国运兴则体育兴、国家强则体育强。
这个夏天,“中国红”闪耀塞纳河畔。在巴黎奥运会上,中国体育代表团勇夺40金27银24铜共91枚奖牌,取得我国参加夏季奥运会境外参赛历史最好成绩。
习近平总书记赞扬运动员们“实现了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荣誉”。聆听着总书记重要讲话,感受着现场的澎湃氛围,中国乒乓球运动员马龙难抑激动和自豪。在本届奥运会上,马龙收获了自己的第六枚奥运金牌,成为中国队奥运史上获得金牌最多的选手。
“党和国家以如此高规格欢迎我们回家,对每一个运动员都是莫大的鼓舞。无论我的角色和身份如何变化,我都将继续为中国体育事业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马龙说。
我国跻身世界体育大国、奥运强国之列,根本在于综合国力不断增强。
“这次中国举重队6人满额出战斩获5金,离不开先进科技支撑和坚实物质保障,也离不开有助于体育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成长环境和广泛群众基础。”中国举重队教练邵国强说,中国力量的托举,让举重队运动员们得以不负“重”望。
在本届奥运会上,中国乒乓球运动员孙颖莎和队友们共同摘得女团金牌,这也是中国代表团夏季奥运会参赛史上第300枚金牌。
“这300枚金牌串联起的不仅是中国体育强国建设之路,也是一个古老民族的腾飞之路。”孙颖莎表示,正如总书记所说,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必将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提供更好条件、注入强劲动力。祖国的繁荣发展就是运动员们勇敢追梦的底气之源。
体育,不仅是赛场上的竞技,更是越来越多群众认同的生活方式。
“90后”银行程序员黄雪梅前不久刚和4万多名大众选手一道,参加了奥运史上首场大众马拉松赛事,并成为比赛中第一个冲线的女性选手。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表示要继续大力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事业,我们体育爱好者听了心里特别亮堂。”黄雪梅说,作为一名业余选手,好成绩的取得与生活区周边越来越好的体育锻炼环境密不可分,她将把自己奥运之旅的宝贵经历和感受分享给更多同事和朋友,带动更多人发现体育运动的快乐。
为国争光 生动诠释新时代中国精神
爱国奋斗是青春亮丽的底色,为国争光是中华体育精神的重要内容。赛场上,“国家荣誉永远超过个人”等誓言掷地有声,为国而战的情怀催人奋进。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到中国游泳运动员潘展乐的一句话——“我的这块金牌献给伟大的祖国”。这让身在现场的潘展乐非常激动:“这是我们每一位中国运动员共同心声。”
在巴黎奥运会男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决赛中,潘展乐和队友密切配合、拼到最后一刻,为中国队摘得这个项目的队史首金。“正是祖国至上、为国争光的使命感,让我们顽强拼搏、团结协作。”潘展乐说,“未来还会有千千万万个我,从选拔或比赛中脱颖而出,继续为国争光。”
习近平总书记点赞中国体育代表团“展现了中国青年一代自信乐观、热情友好的阳光气质”。中国羽毛球运动员何冰娇对此倍感自豪。在本届奥运会上,何冰娇拿着西班牙奥委会徽章登上领奖台,向因伤退赛的对手致意,受到海内外一致肯定。“奥运会不仅是竞技的盛会,更是友谊的殿堂。我们要牢记总书记的勉励,向世界传递中国人的热情和友好。”何冰娇说。
奥运会不仅是运动健儿展现体育精神的舞台,也是文化交流的盛宴。
中国体育博物馆馆长黄金对习近平总书记“你们让全世界看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厚积淀”的讲话感触良多。奥运会期间,中国奥委会在巴黎举办了“龙马风度 体育精神——中华体育文化展”,这也是中国奥委会首次在境外奥运会举办配套的体育文化展览活动,受到各国观众欢迎。“我们希望通过举办这类展览,以体育为媒,让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看到中国深厚的体育文化底蕴,增进世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了解。”黄金说。
奥运的精彩不止于胜负,体育的魅力不止于赛场。
“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在竞技上、道德上、风格上都拿到了金牌,还说祖国和人民为我们骄傲,为我们点赞。这样高的评价让我们心里充满温暖和力量。”中国游泳队领队黄玮说。
“在赛场上,我们中国奥运健儿遵守规则、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始终能做到胜不骄、败不馁,不仅赛出水平,更赛出风格、赛出风采。”黄玮表示,“总书记的肯定让我们觉得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昂扬进取 深刻展现新时代中国形象
走下领奖台,一切从零开始。新的奥运备战周期已经开始,习近平总书记寄语大家“戒骄戒躁、再接再厉”。
参加完接见活动,中国网球运动员郑钦文连夜启程,马不停蹄投入新的赛事。本届奥运会上,郑钦文连番激战,夺得中国和亚洲首枚奥运会网球单打金牌。“成绩已经成为过去,前方还有更多挑战和梦想等待着我。”郑钦文说,“我将牢记总书记的嘱托,脚踏实地、刻苦训练,争取为祖国赢得更大的荣光。”
即将开始巴黎残奥会征途,中国残奥举重队运动员谭玉娇在紧张备赛间隙收看了习近平总书记接见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的新闻。
“总书记专门讲到要高质量做好备战工作,这对我们即将走上赛场的残奥运动员同样意义重大。”谭玉娇说,将和队友们一道紧抓赛前“黄金时段”,调整状态、认真备赛,努力续写中国体育辉煌。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到带动青少年体育蓬勃开展。从事校园足球教育32年的武汉市万松园路小学教师邓世俊深感重任在肩。
“强身健体要从娃娃抓起。”邓世俊表示,将继续立足本职工作,启发引导更多孩子热爱体育、融入体育,以体教融合为抓手,帮助更多青少年打造强健体魄,也为中国竞技体育持续输送更多专业人才。
从“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成果丰硕,到各地积极打造“15分钟健身圈”,再到各类接地气、聚人气的群众性赛事活动密集举办……与奥运赛场争金夺银的高光时刻形成辉映的,是中华大地上燃起的群众健身热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相辅相成。江苏省体育局二级巡视员许秋红说,要利用竞技体育特有的精神魅力、激励效应和带动效应,吸引更多群众动起来,让更多人在体育强国建设中获得健康、汲取力量。【信息来源:新华社】
公司动态 | 热血铸大爱 兰电在行动—公司组织开展2024年暑期
无偿献血公益活动
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进一步弘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公司于8月15日组织开展了无偿献血公益活动。此次活动得到了全体员工的积极响应,展现了公司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和崇高的人文精神。
活动开始前,公司党群工作部积极动员,对各部门献血人员进行登记汇总,为体现公司对职工的关心、关怀,鼓励职工积极响应全省2024年暑期无偿献血公益活动,公司为参加献血的职工给予2天公休假。本次献血公益活动共有65名职工报名参加,经检验符合献血条件37人,成功献血8400cc。
活动中,参与者积极踊跃,一大早许多员工就来到了活动现场,有序地进行登记、体检和献血。工作人员忙碌地布置场地,为献血者准备了早餐和水,确保他们在献血后能够及时补充能量。医护人员专业而细心地服务,志愿者无私地投入,员工们的积极参与,共同构成了这一温暖人心的场景。
公司无偿献血公益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为需要帮助的人送去了生命的希望,也展示了公司员工的良好形象,为社会增添了一抹温暖的光芒。公司未来将继续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创建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贡献力量。【供稿:党群工作部】
公司邀请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专家
到公司为职工开展体检报告解读交流会
公司2024年职工体检已经圆满结束,为切实将关心关爱职工落到实处,加强员工健康管理与体检跟踪服务,8月15日,公司党群工作部特邀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专家一行6人到公司开展健康体检报告解读交流会,公司各部门近百名职工参加。
本次公司职工体检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共体检职工535人,兰州市美年大健康共体检职工691人,各体检机构为职工提供了优质的体检服务。报告解读现场医生介绍了本次职工体检整体概况,用通俗易懂的话语为职工解读体检报告重点指标,帮助大家看懂自己的体检报告。针对本次体检发现的27项问题进行汇总解读,并从疾病的防治和生活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使受检者准确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帮助干部职工树立健康生活理念,提升个人健康素养。
解读会结束后,各位医生现场坐诊,进行“一对一”的体检报告解读和咨询。根据体检者的体检结果,综合分析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评估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干预措施等健康管理服务,并且对下一次体检方案的制定给予专业化建议。现场各位职工还向医生咨询了家属关于的“三高”、心血管、近视等问题,专家们均悉心解答并提出专业的意见。
健康管理工作是职工健康体检的“后半篇文章”,此次体检报告解读活动,不仅让职工会看报告、看懂报告,准确理解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外,还提升了职工的健康管理意识,达到“无病早预防、有病早治疗”的目的。【供稿:党群工作部】
党纪学习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连载)
(200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发布 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 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十七条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
(二)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三)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四)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
第七十八条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九条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上述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条 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三)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
(四)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
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同时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依照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处理。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多年且一贯表现好,或者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
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八十四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五条 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
(二)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
(三)其他避重就轻作出处理行为。
第八十六条 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称号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七条 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
(四)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八十九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一条 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虽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三条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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