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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评估报告结果的公示
我公司委托甘肃百诚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公司拟处置的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22-2号房屋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7月31日,拟处置房屋资产原值255,000.00元,账面净值182,580.00元,经评估,评估价值为299,539.00元。
现将评估报告予以公示,对本次评估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为2024年8月16日-2024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童童
邮箱:1607666538@qq.com
兰州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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